项目名称
珠海市关于开展2021年高新区金融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11-10/11-30
支持方式
(一)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在我区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代产业人才,根据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股权转让等个人收入对地方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二)符合我区主导产业目录,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代产业人才,区财政按上一年度个人对我区经济贡献的100%给予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三)在我区年产值或营业收入排名前20、且上一年度增长率10%以上,并对我区发展做出重大经济贡献、符合区主导产业目录的企业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区财政按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对我区经济贡献的200%给予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每个企业最多不超过7人。
申报主体
凡是在高新区主园区金融机构工作,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业务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均可申报2021年金融人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