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黄埔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02-08/02-18
支持方式
1、数字文旅新业态项目专项扶持。
按照项目规模、创新程度、总体效益、营收税收等综合评价,分档进行扶持,总扶持项目不超过40个,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数字文化内容创作专项扶持。以“扶优、扶强、扶原创”为原则,对原创漫画、原创动画、原创精品游戏、原创动漫舞台剧等项目,按照作品质量、创作规模、创意创新、完成程度和总体效益等综合评价,分档进行扶持,总扶持项目不超过65个,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数字文创消费产品专项扶持。
总扶持项目不超过25个。
(1)给予拥有自主版权并在2022年完成出版发行的原创漫画图书、画集、绘本等实体出版物印刷补贴。补贴上限为5万元。
(2)给予自主生产或授权生产商品化的动漫艺术雕像、潮流玩具、动漫文创、动漫食品和其他动漫周边产品生产扶持,扶持上限不超过15万元。
(3)给予与国际一线品牌或广州本地品牌合作定制生产,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非原创生产项目生产扶持,扶持上限不超过10万元。
4、大型数字文旅会展和平台专项扶持。
按照行业地位、展会等级、场馆面积和平台规模等综合评价,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资金扶持,总扶持项目不超过15个。
(1)给予国际级或国家级动漫展会重点扶持,扶持上限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带有国际级或国家级行业奖项的重点展会配套扶持,扶持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2)给予内容共享服务平台、人才教育培训平台、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等符合产业需求的动漫游戏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补助,扶持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3)给予展会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公益展位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大型文旅展会办展扶持,扶持上限为每场展会不超过100万元。
5、重要奖项获奖作品扶持。
对获得国际重要动漫游戏艺术奖项和国家级权威动漫游戏艺术奖项的单位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及其他机构。申报主体需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提交的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在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