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印发《东莞市2021年首店经济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1-27/12-31
支持方式
一、首店引进奖励
1.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首店:
(1)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100万元奖励;
(2)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给予30万元奖励;
(3)国际知名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
2.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首店:
(1)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50万元奖励;
(2)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给予15万元奖励;
(3)国际知名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首店门店装修补助
按照企业装修实际支付部分的40%予以支持:
1.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2.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
3.国际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
三、首店租金减免补助
1.自开业时间起算,对品牌企业前12个整月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4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承租国有企业自有或负责运营的商业设施的品牌首店企业,只可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减免。
四、招引企业奖励
1.成功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中国(内地)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
2.成功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华南首店,给予6万元奖励;
3.成功招引一个国际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的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东莞首店,给予4万元奖励。
五、招引企业装修补助
按招引企业实际支持费用的20%予以支持:
1.招引对象为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2.招引对象为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最高给予15万元补助;
3.招引对象为国际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六、新品首发首秀补贴
对新品发布活动的场租、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予以支持、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七、品牌门店升级补助
门店经过改造升级成为的旗舰首店或功能首店,只能申请本条奖励项目,不可申请其他首店奖励项目。按照门店改造升级总的装修费用(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费用)中企业实际支付部分的40%对企业予以支持,国际知名品牌首店按最高80万元、国内知名品牌首店按最高40万金额给予补助。
申报主体
一、首店引进奖励、首店门店装修补助、首店租金减免补助:在我市辖区开设的,经东莞市商务局认定的各类首店,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
二、招引企业奖励、招引企业装修补助:注册登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招引的品牌门店被东莞市商务局认定为首店,与品牌首店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
三、新品首发首秀补贴:国际知名品牌和本土知名品牌企业2021年2月10日至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新品发布活动被东莞市商务局认定为新品首发首秀。
四、品牌门店升级补助:我市辖区内门店进行改造升级,经东莞市商务局认定为旗舰首店或功能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