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8/07-13
支持方式
事后补助
申报主体
专题一:医学类科技攻关项目
项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2)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且设有临床医学专业院系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3)佛山市各级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议共建的高校院所或上述单位在佛山设立的分支机构,且设有临床医学专业院系,项目主要在佛山市内实施或产业化。
专题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备科研基础条件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且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3)佛山市各级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议共建的高校院所或上述单位在佛山设立的分支机构,项目应主要在佛山市内实施或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