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光明区防疫科技攻关支持项目申报操作指引》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02/2023-01-31
支持方式
对在新冠药物、检测试剂、消杀技术、临床救治等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开展研发的企业,其产品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批上市推广使用的,按产品领域给予相应资助:
属新冠药物及临床救治领域的给予50万元资助;
属检测试剂领域的给予20万元资助;
属消杀技术及其它防疫相关领域的给予10万元资助。
每家企业受资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均在光明区,达到纳统标准的统计关系需在光明区(未达到纳统标准的不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