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盐田区关于2022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相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25/05-06
支持方式
(一)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增加值增长)项目
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予以奖励,增加值较去年同期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100万元。
(二)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首次入库企业)项目
对2022年一季度首次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资助2万元。
(三)支持商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商务服务业)项目
对2022年1-2月企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商务服务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
(四)支持商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项目
鼓励规上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和限上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销售额增长,对2022年一季度企业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的批发业企业予以奖励,销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5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企业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的零售业企业予以奖励,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企业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的餐饮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额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20万元。
(五)全力促进交通运输业增长项目
鼓励水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对2022年1-2月企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水路运输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对2022年1-2月企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道路运输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
(六)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项目
鼓励金融业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对2022年3月末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的机构业务团队予以奖励,存贷款余额每增加5亿元,奖励2万元,最高20万元。
申报主体
(一)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增加值增长)项目: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首次入库企业)项目: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三)支持商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商务服务业)项目: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企业。
(四)支持商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项目: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实现统计局纳统)的规上或限上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五)全力促进交通运输业增长项目:在盐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经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所属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应对应为“道路运输业”或“水上运输业”。
(六)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项目: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银行机构,2022年3月末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较2021年末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加5亿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