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延长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时间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01/06-17
支持方式
一、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类人才资助:
1.创新杰出人才。年度奖励补贴额度为120万元;首次申请资助的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可申请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补贴发放至个人,工作经费资助发放至用人单位。
2.创新领军人才(不含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首次申报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年次×0.5.再次申报的以首次申报资助实际所获资助额申报,当次资助额度不超过上级最高资助总额度的10%(末次申请的除外)。
3.对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和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每年资助金额=10万元÷5.
4.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发展暂行办法》(深龙委办〔2013〕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享受奖励补贴的人才(团队),且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照以下方式执行:①奖励补贴总额度为创新人才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的50%。②未发放部分按照上一年度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50%发放。上级另行补发差额的,原则上在补发一年内按照差额50%补发龙岗区配套部分。③自2013年10月31日,获龙岗区奖励补贴满五年,但累计额度低于奖励补贴总额度的,低于部分按照上级原奖励补贴额度50%分年度发放。
5.上级奖励补贴,是指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组织人事部门基于人才取得有关认定或评定而向人才发放的奖励补贴。同一人才获得多项上级奖励补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区级人才资助累计不超过应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
二、龙岗区深龙英才创业类人才资助:
1.创业领军人才:按照上级奖励补贴额度1:1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资助,且年度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资金投入的50%,区级创业资助发完即止,最长发放5年。本次资助额度按照企业2020年度资金投入的50%发放(区级人才资助累计不超过上级奖励补贴总额)。
2.青年创业人才:给予20万元创业资助,且年度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资金投入的50%,资助发完即止,最长发放5年。本次资助发放金额为企业2020年度资金投入的50%(区级人才资助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资助:
1.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成员:
(1)带头人。一次性资助200万元,但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高于200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2)核心成员。年度资助32万元,但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32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3)技术骨干。年度资助额度=人均4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2.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
(1)带头人。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但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高于100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2)核心成员。年度资助16万元,但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16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3)技术骨干。年度资助额度=人均2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申报主体
一、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类人才资助:已认定为深龙英才且在深龙英才有效任期内。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自深龙英才认定后在龙岗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个人所得税。
二、龙岗区深龙英才创业类人才资助:在资金投入审计年度(本次为2020年度)12月31日前已成为所在公司最大自然人股东并已认定为深龙英才且在有效任期内。创业人才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其所创办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且属于科技型企业(即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的科技服务企业。
三、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资助:.已认定为深龙英才且在深龙英才有效任期内。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自深龙英才认定后在龙岗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