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罗湖区关于开始受理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地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5-23
支持方式
1、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国高认定支持,该项支持不受财政贡献限制。
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已获得持牌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的科技创新项目,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2、对新引进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创办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或新引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3、对联合港澳高校创新成果转化机构引进的港澳创新创业项目,经联合评审通过的,给予落地第一年财政贡献一定比例的支持,最高100万元,并对其自用办公空间给予一年全额租房补贴,补贴面积最大不超过300平方米,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并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补贴。
申报主体
辖区经济贡献大、发展质量高、创新成果显著、品牌效应明显、社会效应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其他单位(以下统一简称企业)和个人。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原则上应在罗湖区内登记注册,在罗湖区依法纳税或依法纳入罗湖统计,并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