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支持防疫科技研发补贴申报细则
申报时间
06-20/06-30
支持方式
对前海合作区企业研发用于疫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的智能系统、监测设备及疫苗、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的,按其研发费用的3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
申请主体为研发用于疫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的智能系统、监测设备及疫苗、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的前海合作区企业,要求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前海合作区,税收缴纳地在前海税务局。
项目名称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支持防疫科技研发补贴申报细则
申报时间
06-20/06-30
支持方式
对前海合作区企业研发用于疫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的智能系统、监测设备及疫苗、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的,按其研发费用的3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
申请主体为研发用于疫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的智能系统、监测设备及疫苗、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的前海合作区企业,要求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前海合作区,税收缴纳地在前海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