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_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2022-08-24 17:01:0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0

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_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申报时间

08-22/08-31

支持方式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三十万元奖励;非首次通过认定的,给予二十万元奖励;通过认定后迁入盐田区的,给予十万元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并依法报送统计报表的,给予十万元奖励。

二、研发投入扶持资助

对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一百万元以上,且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百分之三以上的企业或单位,给予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百分之三资助,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同比增长一百万元以上的,对增长部分加计扣除额给予百分之五追加奖励,增长奖励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对同一企业或单位每年扶持不超过二百万元。

三、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

对2021年起科技创业项目落地盐田区设立法人企业,在企业纳入盐田区规模以上统计后给予一定资助:

(一)按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二)对企业纳统起三个自然年度在盐田区租用的场地,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百分之四十,且最高不超过三十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同一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五十万元。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

对经区科技创新局评审认定,并报区政府同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其运营机构上一年度投入运营经费的百分之五十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资助

上一年度专利权人对外进行专利许可并进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登记的,按照实际登记金额的百分之三给予资助。每一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资助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对同一企业或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一百万元。

六、工业技术改造资助

对2021年起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超五百万元的完工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百分之十给予资助,其中智能化制造部分可以叠加享受资助,按照智能化部分实际投资额的百分之十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三百万元,对同一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五百万元。

七、专精特新发展资助

对2021年起获得如下深圳市级项目资助的企业或单位:工业设计项目、工业强基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三首”工程项目、专精特新评定、“单项冠军”称号、时尚产业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攻关项目、时尚产业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项目等,按所获深圳市级资助的百分之五十给予资助,对同一企业或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五百万元。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有验收要求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予以资助。同一项目不与第十三条同时享受。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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