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2022年度东坑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东坑镇各企业:
根据《东坑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坑府[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受理 2022 年度东坑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东坑镇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前两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含10 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 年度研发投入填报数不为 0;(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东坑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
二、受理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7日17: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