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23年人工智能应用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工智能应用奖励,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均位于龙华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若单位纳入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需在龙华区;
(二)2021年10月8日以来,获得下列认定之一:
1.已通过省发改厅、省科技厅或省工信厅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等的企业(项目)认定;
2.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或工信部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等的企业(项目)认定。
(三)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支持人工智能与工业、服务业等的融合应用,对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等的企业(项目),经审核,分别给予省级20万元、国家级3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项目),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按照国家级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