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2022年度考核及运营资助申请
各市级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
根据《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协决定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年度考核及运营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2021年由市科协认定的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
二、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采取绩效考核制,考核标准参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科普基地(含企业科技传播馆)、科普示范点的认定标准执行,重点考核各单位的科普工作实效,以及配合市科协开展有关工作的情况。
年度考核周期内,因新冠疫情等原因达不到规定开放天数的单位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无法开放的时间段,市科协可视情况按比例予以扣除开放天数要求。
三、运营资助条件
获得运营资助的对象除年度考核合格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运营单位为非财政核拨(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和深圳科普月期间免费开放各不少于一周;
(三)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四)当年度未违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2022年深圳科普月(9月份)期间,多数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放,故将免费开放的周期延伸到当年12月份。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参加考核的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给予运营资助,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一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资格。考核合格且申请运营资助并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运营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当年度财政预算总额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