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龙华区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资助类操作指引

2024-07-11 22:04:05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政策依据:

《龙华区工业园区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 大力推动园区  高质量发展第 14 点“鼓励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 , 推动制造业企业“机器换人 ”,支持产线自动化改造 , 引导技术  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提升 ,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资助标准:

上述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纳入龙华区工业投资统计  的 , 可申请龙华区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资助:( 1 )对投资总额 1000 万元以下的项 目 , 按投资总额的 20%给  予资助;(2)对投资总额超过 1000 万元至 2 亿元以下的项 目 , 按投资总额的 30%给予资助 , 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3) 对投  资总额超过 2 亿元的项 目 , 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资助 , 最高不  超过 3000 万元。

资助范围

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 目 自制或购置用于产品生产、质检 的设备费用 。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 企业须在项目实施完 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 , 资助范围为申请 日 至 上一年度的投资费用。

申请条件

( 一 )在龙华区生产经营满一年以上 , 实际经营地 、统计 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 二 )企业申请的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 目 总投资额超 过 500 万且当年度投资额超过 150 万元 , 并按规定完成工业投 资纳统。

( 三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个项 目 , 申报年 度及上一年度产值均达到百亿级的企业 , 若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 , 可同时申请两个项 目:

1. 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产值均实现正增长。

2. 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项目完成投资 额均达到5 亿元。

( 四 )同一设备已受过龙华区数字化改造项目或龙华区其 他政策资助的 , 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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