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意识
组织应确保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a)环境方针;
b)与他们的工作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和相关的实际或潜在的环境影响;
c)他们对环境管理体系性有效性的共享,包括对提升环境绩效的贡献;
d)不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履行组织合规义务的后果。
【理解要点】
1.最高管理者有一个关键的职责, 就是在组织内培养与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绩效有关的意识,以增强知识和促进支持组织的环境方针中承诺的行为。这包括使员工和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其他人负 意识到组织的环境价值,以及这些价值如何贡献于组织的业务战略(见5.1)。
2.最高管理者应当确保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得到鼓励,以:
--提升环境绩效;
--为实现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做出贡献:
--认知到实现所负责或承担部分责任的环境目标的重要性。
3.最高管理者还应当确保所有在组织控制下的人员都意识到:
--组织的环境方针和其对环境方针的承诺;
--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他们对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
--改进环境绩效的益处;
--他们在环境管理体系内的职责和义务;
--他们工作活动的实际或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影响;
--适用时,已识别的与他们工作活动相关的需要采取措施的风险和机遇;
--偏离适用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组织的合规性义务)的后果。
4.提高意识的方法的示例有:内部信息交流、视觉标志和横幅、宣传活动、培训或教育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