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49理解与实施》连载——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8.4.3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组织应确保在与外部供方沟通之前所确定的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组织应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a)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b)对下列内容的批准:
1 )产品和服务;
2)方法、过程和设备;
3)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C)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格;
d )外部供方与组织的互动;
e )组织使用的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f)组织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理解与实施要点]
一、 本条款的目的是确保组织与外部供方清晰地沟通其对外部提供的过程、服务或产品所需的要求和控制,以避免对其运行或顾客满意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应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a)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如产品技术要求等;
b)组织对供方的产品和服务、方法、过程、设备以及产品和服务的放行的批准;c)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格,如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等;
d)外部供方与组织的互动,如组织如何参与其外部供方的产品开发活动等;
e)组织使用的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如组织定期对其外部供方进行评价发布"记分卡”等;
f)组织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三、组织应将其顾客和/或其自身所定义的特殊特性,在其供应链中予以传递,并要求其供应商在整个供应链中传递。该要求可以在组织与其供应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予以规定。
8.4.3.1外部供方的信息一补 充
组织应向其供应商传达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并要求供应商沿着供应链直至制造,贯彻所有适用的要求。
[理解与实施要点]
强调了在整个供应链上对适用法律法规及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的传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