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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需求的第一、二、三定律-专利里的经济学

2022-12-07 12:41:38  来源: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

“专利创新魔方”系列文章——用经济学的理念去分析解读政府的制度、法律、法规和企业与专利相关的行为,可以帮助我们在深层次的角度理解专利,并充分掌握和利用好这个工具,能够拨云见日、简单了解事件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关键词:专利供需 专利第一定律  专利第二定律 专利第三定律

一、专利服务需求第一定律,行不通

在经济学中,有个需求第一定律:当其他情况不变,只要价格升高,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减少,价格降到一定程度,需求量就会增加。

但是,在专利服务行业,这个第一定律好像行不通。

因为,扣除为了获取政府补贴或减税等政策福利的因素之外,真正需要专利的创新企业,是看好专利之外的价值,如市场、品牌等价值,而不是单纯看重专利服务机构报价价格的高低。

那为什么,在专利服务行业,会有低价驱逐高价的现象屡屡发生呢?

那是因为,如果在专利需求市场一定的情况下,也就是只能做存量市场的情况下,在专利服务行业内部自然就会进行低价竞争。

专利服务行业如果能够做到两头齐升(专利数量和价格),那原因只能是在一定时间内价格之外的因素起了主导,即对于专利权人而言,通过专利带来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专利投入成本本身,这时,在一定阶段内专利服务行业成了具有增量市场的蓝海市场。

二、专利服务需求第二定律,常态化

当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过一段时间后,专利服务行业就会大大爆发,从而起到一个量价平衡、甚至是低价竞争的状态,又进入一个存量业务的红海市场,从“交易剩余”状态变成了“消费者剩余”状态,这时就进入了专利需求的第二定律状态。

在经济学中,需求第二定律是指:需求对价格的弹性反馈,这会在时间的流逝下将增量市场变成存量市场。

存量市场的竞争逻辑是什么呢?有⼀个公式叫⽤户价值公式:

⽤户价值+=(新体验-旧体验)-替换成本。

意思就是说,在专利服务存量市场下,一个服务机构取代另一的服务机构的可能性在于:它究竟能为用户带来多少新价值,也就是在新专利服务机构体验比旧专利服务机构更好的情况下,还要计算其中的替换成本(如文件著录项目变更、团队熟悉磨合等带来的时间成本等)。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专利需求第二定律的加持下,可供替代的专利服务机构会越来越多,空间也越来越大,但是这时候专利服务机构也容易良莠不齐,需要需求方擦亮双眸。

三、专利服务需求第三定律,大趋势

这时,就产生了专利服务需求第三定律:企业对于专利服务的需求是分级的,有的看重价格低,有的看重额外的服务赋能(如培训、挖掘、布局、项目申报等等),这时,价格更贵的专利服务从创造的价值综合来看,反而是更便宜了。

这,也就是服务行业的“好酒不怕更贵,也不怕巷子深”的定律。

最终,根据经济学定律,在专利服务需求第一、第二、第三定律的加持下,这也是专利服务发展的最好结果,那就是:各取所需,各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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