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49理解与实施》连载——8.5.4 防护
8.5.4防护
组织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对输出进行必要的防护,以确保符合要求。
注:防护可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
[理解与实施要点]
1、组织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对输出进行必要的标识、处置、污染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以确保符合要求。
2、企业对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备件等)负有防护的责任。
3、根据产品特点,适当时,产品防护的方式有:
a)标识(标记和标签),通常为警示性的保护标识,如外包装上标示的“向上、怕湿、易碎"等;
b)搬运过程防护要求:如配置工位器具,规定适宜的搬运方式和设备(叉车、吊车、推车)等;
c)包装,为保护产品选择适宜的包装方法、包装材料;
d)贮存防护,贮存场所的选择、摆放形式必要的环境和设施条件等;
e)清洁,保持贮存场所的清洁,安装防尘网;
f)敏感产品的特殊搬运,如为怕光的产品、怕空气的产品、怕热的产品等采取的特殊防护措施;
g)保存期控制和库存流转,如某些产品规定保存期只有6个月,过期失效;如规定库存周转率为每3个月一次;
h)危险材料的特殊搬运,如有毒化学品的搬运,要在外面加特别标识等。
i)发货时,组织应将随产品-起发运的文件备齐,如出厂材质报告单、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组装
说明书、保修卡等,采取措施确保这些文件在运输途中不会丢失或损坏。
8.5.4.1防护一一补充
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污染控制、包装、存储、输送或运输以及保护。
应对来自外部和/或内部供方的材料和部件,在从收货到处理的期间提供防护,包括发运并直到交付给顾客/被顾客验收。
组织应按适当计划的时间间隔来评估库存品状况,存储容量放置/类型以及存储环境,以便及时探测变质情况。
组织应使用库存管理系统以优化库存的周转期,确保库存周转,如,”先进先出 ( FIFO)”
组织应确保过期产品按对待不合格品的类似方法进行控制。
组织应满足其顾客规定的防护包装发运和标签要求。
[理解与实施要点]
1.防护的内容包含8.5.4.1的所有内容;
2.需要识别从外部供方原材料的收货,到内部贮存,生产过程,检验、交付各个环节的防护要求,以确保顾客要求的满足;
3.需要定期对库存品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存储环境和贮存日期满足要求,尤其针对有贮存环境要求的化学品的存储,必需定期检查储存环境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避免发生变质;
4.建立库房管理系统,确保库存品先进先出,以确保库存周转,建立周转期或周四转率作为考核的绩效指标。
5.对过期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方法进行控制;
6.如果顾客对产品的防护、包装、发运和标签有特殊要求,组织应按其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