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
申报时间
10-27/11-19
支持方式
给予每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转让许可费用不超过5%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许可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费用为准,转让费用按指定时间内实际发生的转让金额确定。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2.8万元,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按比例分配实际补贴金额。
申报主体
在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为中、小、微三种类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