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7-01/07-15
支持方式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7-01/07-15
支持方式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