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认证

ISO 14001: 2015理解与实施( 9.1.2合规性评价)

2022-04-24 11:54:49  来源:ISO14001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79

9.1.2合规性评价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评价其合规义务履行状况所需的过程。
组织应:
a)确定实施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b)评价合规性,需要时采取措施;
c)保持其合规状况的知识和对其合规状况的理解。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
【理解要点】
1.组织应当建立评价合规义务履行程度的过程,通过对照按4.2和6.1.3条款确定的合规义务,对组织的绩效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和评审。此过程可以帮助组织证实其履行合规义务的承诺、理解其合规状态、减少违规的可能性并避免源于相关方的不利行动。
2.所有合规义务的履行情况都应当定期评估,然而每项合规义务的评价频次和时机可以不同,这取决于:
--组织的法律要求;
--作为合规义务而被采纳的其他要求的相关性;
--合规义务的变化情况;
--组织过去的与合规义务有关的绩效,包括与不符合相关的潜在不利影响;
--某过程或活动的预期绩效变化,例如:废水处理厂的绩效会因所接纳的废水量而变化。
3.合规性评价应当是迭代的过程,为确定组织是否在履行其合规义务,需要利用来自环境管理体系其他方面的输出结果。合规性评价的方法包括收集信息和数据,例如通过:
--设备巡视或检查;
--直接观察或访谈;
--项目或工作评审;
--样本分析或测试结果的评审,以及与限定性要求的对比;
--验证抽样或测试;
--对法规要求的文件化信息的评审(例如:危险废物清单,行政监管要求提交的文件)。
4.内部审核(见9.2)可用来确定所建立和实施的合规性评价过程的有效性,但不能用来证明组织已经履行了合规义务。然而,组织可使用审核方法评价其合规义务的履行情况。
5.组织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各过程中必须考虑其合规义务,例如:
--重要环境 因素(见6.1.2.5)以及需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的确定(见6.1.1);
--措施策划(见6.1.4);
--环境目标的建立(见6.2.2);
--意识(见7.3)、外部信交流(见7.4.3)、运行策划与控制(见8.1)、监视和测量(见9.1)等过程的开发。
这些过程的有效性和过程的结果也可以为合规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证据。
组织可以选用评审相关方提供的报告和信息(例如:现场监管检查报告或客户审核),或与相关方专门沟通其合规情况等方法。
6.当发现不满足或潜在不满足合规义务的要求时,组织应当采取措施。组织的不符合和纠正措施过程(见10.2)可被用于安排所需的纠正活动。适当时,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与有关相关方(见7.4)沟通或向其报告未满足合规义务的情况。
如果某个不合规项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过程得到识别并纠正,则此不合规项未必要升级为管理体系的不符合。
27. 通过合规性评价,组织获得了对其合规状态的知识和理解。合规性评价的频次应当足以使这些知识和理解保持为最新状态。评价应当以能为管理评审及时提供输人信息的方式实施,以便最高管理者能评市组织履行合规义务的情况,并保持组织对合规状况的了解。
8. 组织应当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的证据。其中可能包括:
--合规性评价结果的报告:
--内部 和外部审核报告:
--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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