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大鹏新区商贸服务业扶持项目(法律和会计服务机构类)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5日前
支持方式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扶持方式。
(二)同一年度内,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内容申请资金扶持。
(三)支持办法及标准:
1.新设立或新迁入新区的国家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实际经营满1年以上,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落户新区并开展实际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补齐支持差额。
2.新设立或新迁入新区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其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的,实际经营满三年以上,按实际购买费用1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最高20万元;其租赁自用办公场所且租赁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租期满一年后,给予前两年的租金支持,第一年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50%的标准,第二年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30%的标准,两年累计最高20万元。
3.在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经营满1年以上,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内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大鹏新区智慧经服平台(http://zhjfpt.dpxq.gov.cn/)完成线上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