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大鹏新区商贸服务业扶持项目(金融类)的申报通知

2022-07-01 15:39:33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大鹏新区商贸服务业扶持项目(金融类)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5日前

支持方式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扶持方式。

(二)同一年度内,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内容申请资金扶持。

(三)支持办法及标准:

1.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管辖支行或分支机构的,实际经营满2年以上,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新区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担保的,给予新区中小企业上年度发生担保费50%的支持,单笔担保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的支持上限为30万元;对符合新区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发展类的新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给予上年度贷款利息10%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的贴息上限为30万元。

3.支持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对上年度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完成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上年度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首次完成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上年度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在多个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不重复支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补齐支持差额。

4.支持企业发债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券,对上一年度成功完成债券融资的企业,按其发行中介服务费用(含辅导、承销、咨询等)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个企业每年度最多支持一个债券融资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内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申请贴息支持的企业从事产业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深鹏科创经服〔2019〕95号)鼓励发展类。

(六)企业贷款、发债从事项目须为技术先进、有发展前景和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项目。

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大鹏新区智慧经服平台(http://zhjfpt.dpxq.gov.cn/)完成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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