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22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法律和会计服务机构类)
申报时间
06-28/07-15
支持方式
1、新设立或新迁入新区的国家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实际经营满1年以上,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落户新区并开展实际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补齐支持差额。
2、新设立或新迁入新区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其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的,实际经营满三年以上,按实际购买费用1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最高20万元;其租赁自用办公场所且租赁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租期满一年后,给予前两年的租金支持,第一年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50%的标准,第二年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30%的标准,两年累计最高20万元。
3、在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经营满1年以上,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报主体
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