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_促进低碳绿色转型
申报时间
08-22/08-31
支持方式
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扶持
鼓励在盐田区内应用符合市节能低碳发展方向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项目。按照项目节能低碳效果与实际投资情况,给予项目已投入资金百分之三十以下,总额不超过两百万元的扶持。
二、市级以上节能低碳类项目扶持
鼓励盐田区内项目申报市级以上节能低碳类示范创建项目和扶持资金。
(一)对示范创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制造、近零碳等示范项目,按照评定级别分别给予国家级二十万元、省级十万元、市级五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市级以上节能低碳类资金扶持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岸电、船舶三废处理等绿色低碳港口项目等,按照不高于市级扶持资金的标准进行配套,总额不超过项目已投入资金。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盐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项目实施地在盐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