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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金融活动资助类申请条件、资助标准

2023-04-24 08:29:09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深圳市龙华区金融活动资助类申请条件、资助标准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

第七条 金融论坛、活动、研究支持

(一)对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批准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在龙华区主办的国际性、全国性金融峰会,经区金融工作局同意并专项审计后,按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 50%给予主办方或承办方支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二)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在龙华区举办冠名龙华的人才培训、高端研讨会、峰会、国际交流会等金融行业专项活动,经区金融工作局同意并专项审计后,按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 50%给予主办方或承办方支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三)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为龙华区举办冠名龙华的金融招商和推介活动,经区金融工作局同意并专项审计后,按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 50%给予主办方或承办方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四)对研究机构为龙华区开展金融研究,优化金融软环境的,经区政府同意后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五)以上四款支持对象不受注册地在龙华区的限制。

资助标准:“金融活动”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第七条第一款的需满足:

1.论坛、活动举办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举办地在龙华区内。

2.论坛、活动的举办经区金融工作局备案同意且接受专项审计。

(二)申请第七条第二款的需满足:

1.论坛、活动举办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举办地在龙华区内并冠名龙华。

2.论坛、活动的举办经区金融工作局备案同意且接受专项审计。

(三)申请第七条第三款的需满足:

1.活动举办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冠名龙华。

2.活动的举办经区金融工作局备案同意且接受专项审计。

(四)申请第七条第四款的需满足:

1.研究成果应有助于优化金融软环境。

2.研究成果经龙华区政府同意(申请流程:研究机构向区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请--专家评审研究成果--区金融工作局向区政府申报研究成果)。

(五)在论坛/活动结束日(或提交研究成果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受理时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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