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49理解与实施》连载——8.3.2.3 带有嵌入式软件的产品的开发
8.3.2.3带有嵌入式软件的产品的开发
组织应有一个质量保证过程,用于其带有内部开发的嵌入式软件的产品。应采用软件开发评估方法来评估组织的软件开发过程。组织应按照风险和对顾客潜在影响的优先级,为软件开发能力自评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
组织应将软件开发纳入其内部审核方案的范围(见9.2.2.1条)
[理解与实施要点]
一、 本标准推荐的适用的软件开发评估方法有CMMI和Automotive SPICE等。
1. Automotive SPICE 2005年VDA发布的初版Automotive SPICE,是由欧洲的主要汽车制造商共同定义的”面向汽车行业的流程评估模型"。它的目的是改善搭载于汽车上的电子控制单元(ECU) /车载电脑的质量,指导零部件供应商的开发过程的优化。
2. ASPICE分为两个模块:过程参考模块和过程评估模块,当前的版本号为V3.0.
3. ASPICE最大的特点是着重于改善产品开发项目的质量。目前,一些汽车制造商开始要求供应商对应ASPICE,以满足ISO26262《汽车电子电器系统功能安全标准》所要求的流程,建立其质量保证过程。
4. ASPICE由32个过程, 0~5级的能力级别组成。
5.32个过程覆盖内容如表8.6所示。
6.只有达到能力级别3 ,才能够持续/稳定地实施多个开发项目, 所以汽车制造商要求零部件供应商达到能力级别3.同时, ISO26262所要求的安全文件、过程设施等的建立,也都需要达到能力级别3.
二、如果组织采用上述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评估方法,则组织应该定义适宜的软件开发能力级别,该能力级别应该满足顾客的要求。当顾客没有要求的时候,组织应该逐步提升自身的能力级别,从最低级的能力级别逐步升级到高级的能力级别,以不断满足明示和潜在的顾客需求。
三、部分整车厂要求其供应商按照ISO 26262来建立其电子电器产品的功能安全体系。通过AutomotiveSPICE的评估,并达到能力级别3.可以认为其软件开发能力满足ISO26262的要求。
四、对软件开发能力评估应该保留成文信息,以满足产品不断更新的要求以及问题反馈后改进的需求。该软件开发过程应涵盖在组织的内部体系审核、内部过程审核和内部产品审核当中。
五、与本条款有关的过程包括:
顾客需求确定过程、APQP 控制过程、嵌人式软件开发控制过程、采购与外部供方控制过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过程、产品和过程变更控制过程、内部审核过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