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申报时间
08-16/10-31
支持方式
(一)招商引资支持:具体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二)上市梯队企业支持
1、上市培育综合服务支持:依托香蜜湖产融创新/上市加速器,为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提供上市培育综合服务。
2、上市辅导支持: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3、完成股份制改造支持: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三)融资风险补偿支持:具体补偿方式按《福田区上市梯队企业融资风险补偿管理实施办法》实施。
(四)企业上市支持:
1、境内上市支持:根据其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给予最低300万元、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2、境外上市支持:对直接上市的,根据其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给予最低300万元、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采取红筹、结构性合约架构上市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3、分拆上市支持:根据本政策对应条款给予支持。
4、新三板挂牌支持:对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并挂牌满12个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五)并购重组支持:
1、并购费用支持:在并购成功后按照企业实施并购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评估、审计等中介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2、重组引入支持: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落户福田区的企业,在领取市一级支持后,根据对福田区的综合贡献,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高管及骨干团队支持。
(六)产业投资主体发展支持:具体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引导创业投资集聚促进科创金融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实施。
(七)产业集聚发展项目支持:对经区政府认可的项目,给予项目申报主体年度最高800万元的建设支持、发展支持、绩效奖励等产业集聚发展项目支持。
(八)专题活动支持:对实际发生的师资费、场地租赁费、会场布置费、宣传费等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九)重点项目支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境内外上市企业、上市梯队企业、产业投资主体和企业上市、产业投资相关行业组织(机构)等。